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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全市林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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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和草原建设资金的常态化管理,促进林业和草原单位规范使用林草专项资金,增强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的责任意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市林草局于6月8日—18日,由分管领导带队,抽调规划财务科等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,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检查、情况反馈等方式,对全市2018-2020年度三北防护林建设、自然保护区建设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、湿地保护修复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、生态护林员、林业贴息贷款、森林保险理赔资金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。重点检查了项目管理、资金收支使用情况;项目前期审批、招投标管理、合同制管理,项目资金的下达、拨付、核算、使用、管理及其他有关情况等。检查组到每个县区检查结束后,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,提出了整改要求。 从检查情况看,各县区、局直林业单位对林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,项目管理、资金运行良好,全市林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有明显进步,特别是安定区、临洮县、渭源县林草项目档案资料齐全,会计核算规范。但一些单位在项目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。一是普遍自查不全面、不细致,存在缺项漏项。二是有的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、不合理、不规范。三是部分项目招投标制管理还不规范、不严格。四是个别项目合同制管理不规范、不严谨。五是一些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的实施方案不一致。六是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。 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,检查组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:一要提高认识,充分领会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。二要强化学习,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。三要完善制度,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。四要管好项目,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。五要抓好整改,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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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责任编辑:林业和草原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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